近年来,准格尔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夯实食品安全质量保障基础,提升管理水平,着力实现三大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制定了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建立了两个机构。一是领导机构,二是工作机构。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理能力。切实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机制,维护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农贸市场准入管理、进货查验报告、溯源管理、信息公示、考核督查等各项制度。
三、采集全要素信息,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商户经营主体、货源以及运输规范化管理,建立了三本台账。一是商户基本信息台账;二是配送车辆信息台账;三是供货方基本信息台账。
四、推进行业业态分类,实施精细化管理。将农贸市场内商户按照经营范围划分“蔬菜水果、地产食品、生鲜肉类、冷冻食品(水产)、米面粮油、日杂副食”六大类进行分类管理,改善经营秩序,提升管理水平。
五、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一是落实旗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基础保障、培训考核责任;二是落实辖区市场监管所业务指导、协调解决、随机抽查,监管执法,督查检查责任;三是落实市场主办方提供资料信息、加强管理主体责任;四是落实信息员,信息采集,收集,初审责任;五是落实驻场工作人员建立台账、数据采集、审核录入、日情公示。
六、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品质。一方面信息员入户采集信息,商户按需提供,信息员初审报办,对配合不力、遇到问题的,与基层市场监管所行管员联系,一线协调、采集解决;经初审无问题的报送追溯办审核,建立台账、信息录入,对资料不全、信息不实的,信息员再次采集信息,补全资料,驻场方日公示。另一方面驻场快检员每周一、周三利用快检设备进行随机抽检,抽检合格的建立台账,推送公示信息;不合格的,提交辖区市场监管所行管员,上报食品安全监管股,就地禁止销售该批次食品,进行抽样送检,抽检合格的,可以进行销售,不合格的进行后处理,立案处罚,并公示有关信息。
七、紧盯目标不放松,决胜全胜目标任务。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准格尔、创建安全诚信农贸市场(超市)、构建源头可追溯、品质有保证、消费更放心、安全能保证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