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10月25日-11月2日,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店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查购进渠道。查看药店经营者是否索证索票,药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进货台账是否完整规范,票、账、货是否相符,严厉打击通过非法渠道购进假劣药品的行为。并于现场随机抽取3-5种药品,核查其购进票据和验收记录是否按要求上传进销存数据。
二是查储存方式。检查药品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药品和非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否分开存放并显著标明等,防止药品变质,保证药品质量。
三是查销售情况。重点查看各药店的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登记记录是否保存完善、是否告知患者用药风险和注意事项,严查违规销售、滥用处方药的行为。
四是查店堂广告。以未经批准或备案发布的、伪造广告批准文号、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以公众人物、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为检查重点,要求检查对象严格自律依法发布店堂广告,引导群众正确合理用药。
此次共检查药店13家,从检查情况来看,辖区药店整体经营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