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卫办医管函〔2013〕231号)文件精神,达拉特旗从5月初开始,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
此次集中整顿工作重点对全旗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及一级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复核清理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并将相关信息统一录入“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围绕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同时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结合集中整治工作,达拉特旗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保障了基本医疗服务安全,达拉特旗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