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东胜区开展城镇职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等工作,持续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今年以来,已有7504人受益。
一是与中国人保财险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合作开展城镇职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职工住院和比照住院的医疗费实际报销比例不足总费用的80%时,由保险公司按区医保局审核认定的费用总金额进行补充报销。
二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的封顶线由12万元提高至20万元;将新生儿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标准和办法与其他参保居民相同;退休参保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封顶线由6000元提高至7000元;三级医院住院和转往外地治疗的床位费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二级医院每人每天50元,一级医院为每人每天40元;退休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由140元提高到150元;异地户籍居民在东胜居住一年以上可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东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此项工作现正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