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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08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11-20 16:30: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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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建提复字〔2023〕387号            签发人:吉日木图 

    

许健委员: 

  您的《关于缓解交通拥堵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荐进一步理顺交通管理机制,以利于实现各种交通方式的有序衔接的建议 

  “一城多交”和“一城一交”是城市交通管理模式的两种不同方式,在转变管理模式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认识,一是需要充分考虑市民需求。管理模式转变的目的是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和提高城市交通质量。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能够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并得到市民的支持。二是要逐步推进改革。管理模式转变涉及面广、影响深远,需要逐步推进改革。三是要加强培训和教育。新的管理模式需要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专业队伍,应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新模式的顺利实施。四是要持续监测和评估。建立一套监测和评估机制,持续跟踪和评估新管理模式的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策略,确保其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开展“一城多交”到“一城一交”管理模式的转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整合资源、推广智能化交通系统、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控制等措施的实施,逐步实现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化和高效化发展目标。我市现正积极探索“一城多交”向“一城一交”管理模式的转变,下一步将加大相关工作在政策研究、资金保障、人员配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全方面保障推动我市交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推荐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改善城市交通硬件环境的建议 

  关于地铁交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要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关于城市道路,我市以“微改造”畅通“微循环”,打通断头路67条,新建改造市政道路208公里,建设智慧停车场45个,安装公共充电桩3228个,持续改善交通拥堵和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 

  三、关于加速培育新城,引导重要商业及公用服务网点向新城转移,缓解旧城核心商务区的交通压力的建议 

  我市将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完善城市建成区内交通网络的建设,包括公交、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商业布局,通过合理布局商业设施,如购物中心、超市、餐厅等,吸引消费转移;奋力打造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将建设优质公共服务设施向城市边缘拓展,鼓励公共服务设施向社区化发展,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功能;不断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引入现代化的城市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智能化管理等,提高城市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和社会满意度,从而减少对核心商务区、功能区的依赖,缓解核心商务区的服务、交通等方面的压力。 

  四、关于加大力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成本规制管理办法》(鄂财建规发〔2021〕1号),每年投入约2亿元用于中心城区交通一体化运营补贴,支持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同时,开展各类吸引市民乘坐公交的营销活动,大力宣传乘坐公交绿色出行的优势,吸引市民乘公交车,降低私家车出行,进而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此外,针对中小学上下学出行需求开展调研,根据需求适时开通学生定制线路,缓解上下学期间学校区域道路的拥堵情况。 

  五、关于推荐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市民使用更加“低碳”、更加环保、占地更少的小型交通工具的建议 

  我市将通过考察、调研等方式,不断学习其它城市“低碳”出行方面先进经验,不断优化城市交通规划,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和便利性,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大力开展面向社会大众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和低碳出行意识,鼓励市民选择低碳、环保的小型交通工具。适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本地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发创新科技,提高小型交通工具的性能和安全性,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完善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低碳、环保的小型交通工具的应用和发展。 

  六、推荐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交通工具的共享使用的建议 

  我市将适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为租赁公司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补贴等支持,推动更多的闲置车辆通过租赁公司参与日常运营,降低租车费用。设计规划共享交通设施,在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中充分考虑共享交通工具的停放和充电设施,合理布局和建设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停靠站点,为市民更方便地实现交通共享提供基础保障。努力引导市民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推广共享交通的理念和行为方式,鼓励市民采取拼车、共享单车等交通方式出行,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规范市场秩序,不断加强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和管理,规范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营运和不良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规划筹建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共享交通工具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实时车辆位置、预订信息等服务,方便市民查询和使用共享交通工具,提高市民使用共享交通工具的便利性。持续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共享交通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加强对共享交通工具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鼓励创新发展,研究出台创新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和推广新型的共享交通工具和技术,推动共享交通行业的创新发展,提高共享交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17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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