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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17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9-25 10:18: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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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3〕383号               签发人:  

全利军委员: 

  您的《关于规范鄂尔多斯地区职业健康监护体检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各有关部门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鄂卫健发〔2022〕163号),聚集重点行业和规划指标,从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提高职业病监测能力、保障职工健康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规划目标,促进我市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管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合作联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市财政每年拨付经费200万元,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放射工作人员免费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健康氛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为主要内容,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所取得的成就每年4月底,由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宣讲活动网络视频培训,推送全国优秀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开展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问卷活动,全市宣传受众人数累计100万余人。 

  三、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全市各级卫健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加强内部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市级举办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根据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人员技术能力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检查项目标准操作、结果判断、生物因素检测、报告书写等质量控制关键点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提升技术能力培训,切实有效快速提高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管理水平。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要求,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未按规定备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违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未履行职业健康信息报告义务、未按规定告知和报告疑似职业病、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未按照规定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或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参加质量考核不合格且未按照要求整改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以及对数据造假,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 

  五、落实主体责任,严查违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单位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的接触情况,做到应检尽检、应检必检。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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