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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22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9-11 10:14: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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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3〕378号              签发人:  

    

苏媛媛、高连山、王飞、杨舒文委员: 

  你们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一是充分利用社区活动中心、康复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辖区居民及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及其家属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二是成立了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我市中小学213所全部建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市教体系统依托心理健康云平台每学期开学初为在校中小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测,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全方位跟踪干预高危群体,2023年1月—5月在校学生参与测评总量已有295576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家长和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普查。三是计划在妇幼保健院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孕产妇做好产前产后心理评估、孕产妇筛查工作,筛查率不低于50%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折页、科普宣传栏、开通心理援助热线“96885”等形式为市民提供多方面的心理健康宣教和服务。二是搭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全市心理健康云平台,现开通16个工作模块,包括心理测评、在线咨询、在线预约、音乐调节、心理训练、倾诉空间、心理文章、心理阅读、心理随笔、心理热线、心理咨询室等,全方位引导市民重视心理健康。三是大力开展社会心理服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广泛引导群众树立心理健康概念 

  三、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为副组长、公安等14部门为成员的鄂尔多斯市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试点建设以来,由市政法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织就了一张覆盖全市的社会治理心理服务网络,为全市各类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全力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各部门的协同配合,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完善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及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的运行机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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