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110号
鲁占清代表:
您的《关于优化三区发展规划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07年以来,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鄂府发〔2007〕49号,下称《三区规划》)要求,我市在农村牧区实施了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启动了生态移民等工程,正确处理了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实现了生活、生产和生态共赢。
一、关于建设实施情况“回头看”方面
2022年,为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人民政府听民声、察民情,正在组织开展《三区规划》专项评估工作,为推动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
二、关于因地制宜实施规划方面
通过评估,全市将客观公正的掌握《三区规划》实施效果,统筹做好《三区规划》与现行政策衔接,全面地跟踪分析、科学评价《三区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待评估结束后,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统筹推进《三区规划》实施。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禁止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我市将根据《三区规划》评估结果,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坚持生态建设成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按照《鄂尔多斯市保障禁止开发区农牧民生产生活工作方案》(鄂府办发〔2015〕100号)要求,持续保障好禁止开发区基础设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联 系 人:王凯恒
联系电话:0477-858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