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113号
那音太代表:
您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灭鼠工作力度,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鼠疫工作认识方面
我市高度重视鼠疫防控工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22年版)的通知》(鄂府发〔2022〕47号),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压实了鼠疫防控的具体责任。市林业和草原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预案相关要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鼠害标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农牧户签订防控合同等方式,大力宣传草原鼠害对草原生态的危害,告知农牧户鼠疫对人类的危害,全力做好草原鼠害防控工作。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鼠疫预防工作方面
按照《鄂尔多斯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22年版)》,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牧局以及爱国卫生机构认真组织做好草原、农区、城市的保护性灭鼠灭蚤工作。充分发挥群防群控优势,动员草场、土地承包人、城乡居民等群众积极参与,专群结合,扩大灭鼠灭蚤范围,增加频度和深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做好灭鼠前后的鼠密度和鼠害调查,为科学灭鼠和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市林业和草原局每年通过农牧民上报、专业技术人员踏查等方式进行草原鼠害危害调查,全面摸清草原鼠害危害,在春季和秋季草原鼠害繁殖期、危害期集中开展草原鼠害防控工作,把草原害鼠密度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针对农牧民参与事宜,由于草原鼠害防控区域相对集中,专业技术性较强、危险性较大,个人防护要求极高,建议农牧户自行开展住所周边小面积灭鼠工作,并将草场大面积鼠害发生情况及时反馈至林草部门,由林草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开展防治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联 系 人:王凯恒
联系电话:0477-858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