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118号
杨舒文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老年代步汽车管理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老年代步汽车等无牌无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时有发生,造成日益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和社会治理问题。一是老年代步车稳定性差、安全防护性能低,上路行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二是多数驾驶人无机动车驾驶证,未经专业培训,缺乏驾车基本安全知识,无应对交通突发事件能力。三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认定困难,加之车辆普遍未购置保险,矛盾易激化升级,损失无法得到赔偿。针对这一问题,市人民政府责成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老年代步汽车的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狠抓生产销售源头管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多监管部门配合开展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认证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无证照经营、非法改装以及采用“无需申领号牌、不用办理驾驶证等口号”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等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非法产品,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督促销售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杜绝代步车继续流入市场。
二是常态化抓好路面管控。公安、交管部门将坚持依法从严管理,组织开展路面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纠老年代步车等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违法问题蔓延、加剧。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实效。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发动各基层组织、交通志愿者,深入学校、社区、村镇、集市,广泛发放《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面对面向群众讲解老年代步汽车安全隐患,使群众接受直观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自觉放弃使用违法车辆。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提高认识,凝聚共识,进一步加大对老年代步汽车的管理工作,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档升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联 系 人:王恺
联系电话:0477-8589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