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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21 11:16: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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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2〕18号                

苏勇宁、哈斯木仁代表: 

  你们的《关于国家给予外贸企业补助款不兑现问题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5年2019年,自治区商务厅共下达我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为533.04万元,而自治区财政厅实际下达我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为466.01万元,形成资金缺口67.03万元,导致市财政局无法拨付2017、2018两年度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不存在克扣或挪用现象。目前,我市已向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商务厅发文申请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缺口部分,争取尽快解决2017、2018两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未兑付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全面推动支持外贸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助力全市外贸行业高质量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1 

  (联  人:杨永锋 

  联系电话:0477-858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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