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我旗始终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积极组织招聘活动。开展好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就业政策、岗位信息,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推广“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做好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和劳动者求职意向数据的采集。截至目前,依托就业服务平台发布各类就业政策、岗位信息30余条,提供岗位500余个;举办招聘会1场,共有23家企业进行招聘,为待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1093个,达成就业意向75人。
二、鼓励参加就业见习。大力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拓宽就业见习基地的领域和功能。为有见习需求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了见习岗位,并按规定落实见习补贴。已认定9家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现有见习生44人。
三、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技能培训等免费培训,创新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四、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创业的积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为其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款20万元。
五、兑现各类奖补政策。一是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以内的符合条件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项目资助资金,目前有6人申报,正在参加评审。二是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三是对在杭锦旗中小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学生,一次性给予就业生活补贴。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付诸实施并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注册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
六、强化创业载体建设。利用大学生创业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不断加强服务管理力度,落实创业服务和扶持政策,目前惠及入园大学生创业企业实现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