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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5 10:51: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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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府发〔201611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职业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3日 

  鄂尔多斯市职业教育事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快全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内政发〔2015〕1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以来,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显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技术技能和人才支撑,为“十三五”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投入,职业教育办学经费明显增加,职业院校硬件条件明显改善。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搬入新校区;鄂尔多斯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投用,实现4所中职学校和1所特殊教育学校搬迁入驻;各旗区中等职业学校新建或改扩建了新校区。 

  (一)全市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明显扩大。2011年,全市中职招生3527人,在校生为9614人;2015年中职招生6782人,在校生为18487人,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均增长1.9倍。2011年高职招生936人,在校生为1985人;2015年高职招生2833人,在校生为5409人,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分别增长3倍和2.7倍。在自治区率先组建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501人。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增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共开设了17大类43个专业,基本涵盖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毕业生“双证书”(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率稳定在80%以上,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高等职业教育从无到有,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五年来,全市中高等职业学校共培养了2.5万多名技术技能人才,累计开展农牧民转移培训、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2.5万人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我市全面推进转型发展、创新创业的攻坚阶段。当前,中央和自治区正在全面推进改革,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之路。国家能源战略西移、清洁能源需求增加为我市转型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有助于我市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有利于我市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同时,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我市作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城市,也将为我市经济升级、产业调整、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提供新的机遇,从而带动资源型产业(如煤电、煤制油、煤制气、煤化工、煤电铝产业等)和非资源型产业(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羊绒、陶瓷产业等)以及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新的机遇推动新的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将促进全市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全面实施立德强能工程,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突破发展瓶颈,创新发展路径,瞄准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集团化和体系化建设,努力培养大批适应转型发展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主要目标。2020年,基本形成产教深度融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中、高职和应用本科纵向衔接,体现终身教育理念,适应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民族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办学条件更加完善。继续加强职业教育投入,加大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到2020年,实现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达到并超过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创建自治区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2所,新建国家级重点(示范)中等职业学校1所,自治区级优质高职院校1所。建立2至3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组建3至6个职业教育专业集团,完成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的建设并通过验收。 

  2.规模结构更加优化。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巩固和发展“一本三专”的高等教育办学格局;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优化为市直属3所中等职业学校和旗区6所职业高中。到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5000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0000人,接受应用本科教育学生达到一定规模。 

  3.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对接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大幅提高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储备水平,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实现有效对接,服务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能力大幅提高。到2020年,中、高职和应用本科学校毕业生就业、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加强,培育技术技能人才5万人,就业率分别达到95%以上。加强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养,建立和完善市、旗区、苏木乡镇三级培养培训基地和网络,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每年培训农牧民2万人次,开展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培训3万人次,参加职业技术培训的人员80%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影响力持续扩大、扶贫功能更加强大、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三)基本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创新发展。落实政府统筹发展责任,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切实解决体制机制不畅、专业布局分散、经费投入不足、专业教师不足、产教融合程度浅、社会氛围弱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齐头并进,推进学校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协调发展,做大做强做优职业教育。 

  1.坚持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按照产业布局和城镇体系规划,整合办学资源,优化布局结构,创新办学形式,加快构建与产业结构形态相适应、特色鲜明、错位竞争的专业布局,加快形成合理的职业院校定位与专业布局结构。 

  2.坚持服务需求、促进就业。服务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求,对接产业升级要求设置专业,对接职业标准创新课程内容,对接生产过程改革教学过程,对接终身学习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点提高青少年和普通劳动者就业、创业、致富能力,促进学生创业就业圆梦。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立德强能工程,增强学生终身发展能力。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的通知》(职成2014〕14号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深入挖掘报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将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 

  全面提升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重视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教育,加强创业实践教育,引导学生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创业观,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二)健全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完成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建设,对接产业需求,科学制定学院发展规划,突出应用技术特色,培养高端应用型人才,在我市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程中发挥其引领和支撑作用。 

  构建以中等职业教育为基础,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高职和应用本科互相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中职、高职、应用本科协调发展,建立中职、高职、应用技术本科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通道。 

  在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互相融通,并根据实际增设少数民族班,设立职普融通试点班,开发乡土职业技术教材和蒙语授课职业技术教材,逐步在初中、小学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选择具有较好基础和专业优势的职业院校,推进中高职与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试点工作。逐步扩大中高职与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招生规模,2020年达到当年招生规模的25%左右。 

  (三)加强职业教育统筹规划,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统筹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信息和录取平台,按照“职普大体相当”的原则分流初中毕业生,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合理布局,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 

  统筹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集中优势资源办出特色、打造品牌。各职业院校新开设专业必须按办学特色及发展方向进行可行性论证,中等职业学校新开设专业需报市教育局审核,高等职业院校新开设专业需报市高等学校工作指导办公室审核后,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复。 

  推进学校职业教育与农村牧区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有机结合。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相互促进,加强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和资金统筹,主要依托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优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健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鼓励职业院校充分发挥师资、设备、教学、培训优势,面向社会大力开展生产技能、科学知识、文化艺术、健康生活等教育培训服务,收入所得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学校绩效工资分配。 

  (四)推动办学体制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组建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到2020年各职业院校组建或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率达到90%以上。充分利用职业教育集团成立行业企业专家为主导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专业建设的定位、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建立技能大赛制度,以竞赛促教学、促协作、促提升。 

  优先探索建立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逐步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遴选职业学校确定适合的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立企业招工、学校招生和合作培养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引入行业企业生产标准,实行校企联合培养、订单培养,设立订单班、冠名班。支持和引导学校与企业合作创建一批职业教育精品特色专业和课程,推广“学做一体”“任务引领”为主体的教材。 

  (五)提高师资培养质量,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教师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培训,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关爱学生、严谨治学、自尊自律的良好师德师风和全员育人的工作格局,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根据职业教育办学特点核定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新增教师编制主要用于引进“双师型”“双能型”和“双语型”教师。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高职院校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优化干部队伍和“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制定职业院校教师引进专项政策,允许打破学历、身份、年龄和国籍等条件限制,从国内外及企业公开聘请专家、工程师、技师、能工巧匠和民间艺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到2020年,职业教育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5%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逐年提升并达15%以上,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实训兼职教师比例达到专业教师总数的25%,校长培训率达100%。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高级教师(教授)职称。 

  加大专业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锻炼累计不少于两个月时间,企业实践时间和考核结果计入教师个人继续教育档案,并将此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重要条件。新录用的年轻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市级专项培训,必须到专业对口的企业实践锻炼一年,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专业新教师还要接受师范类课程专业培训。公共基础课教师要定期到企业接受每年不少于两星期的实践教育培训,职业院(校)院(校)长到企业挂职培训每年不少于1个月,并作为其任职的必备条件之一。 

  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开展全市“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建设“双师型”教师人才信息库,逐步提高职业院校教职工工资待遇标准,改革创新职业院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内部分配适当向“双师型”和“双语型”教师倾斜。 

  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人才双向交流制度,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鼓励学校负责人、专业教师到企业兼职、挂职,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到校任教、任职。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知名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教科研机构的积极作用,以顶岗实习、合作项目和专项培训等方式有计划地培养培训新教师。 

  (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推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社会、企业服务,支持行业协会、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职工培训基地,共同开展行业从业人员和企业一线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市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要联合制定管理与考核措施,对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培训,予以补贴培训费用。坚持教育扶贫,办好成人继续教育,抓好就业引导性培训,广泛开展初高中未升学毕业生、农牧民、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退役士兵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扶持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牧区、社区和经济开发区(园区)的职业教育,支持民族职业教育传承民族文化和民族工艺,积极探索发展集民族工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技能型人才培养和产业孵化为一体的民族特色职业教育。 

  (七)加快职业教育的信息化和国际化,提升学校发展内涵。构建信息化应用支撑环境,建成高质量的数字化校园。丰富信息化管理手段,完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构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收录国家及全市重点支持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改设计、活页教材、课件等资料。丰富网络课程资源,扩大网络课程实施范围,完善网络课程管理机制。推进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建设数字化校园、数字化教室,搭建远程网络教学平台。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和保障体系。 

  加强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职业教育先进地区和国家联合办学、教学协作和教师、学生的交流,加快建立信息化远程教育和培训体系,引进吸收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资源,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方式、管理模式和教学形式,加快形成结构合理、体系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格局。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 

  1.实施应用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通过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一体化办学,建设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中天化工学院、神华资源学院、兴泰建筑学院、京东方电子学院等与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研究所开展化工专业建设合作,完成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建设,确保其在校生规模达到6600人以上,到2020年通过评估验收。牢固树立技术教育的理念,对接产业需求,科学制定学院发展规划,突出应用技术特色,培养高端应用型人才,在我市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程中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市级财政支持,2015年起,连续六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共计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新组建学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师资人才引进、实验设备配备、图书购置等建设。 

  2.实施中、高职与应用本科教育衔接发展工程。积极争取实施中职直通本科对口升学、“3+2”五年制专科、专升本、高职本科“3+2”联合培养和5年制本科等招生计划,组织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优势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研发中职与高职、高职与应用本科之间的课程衔接体系,探索学校之间的学分互认机制,搭建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人才贯通培养“立交桥”。 

  (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项目。组建化工、机电、汽车、加工制造、现代服务、卫生、学前教育等职业教育集团,建立保障职业教育集团科学持续发展的机制。在各职教集团内支持建设50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服务为一体的、资源共享型的技术研发与实习实训基地。建立技术研发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开放制度,向社会提供开放服务。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职业教育集团成员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实训基地,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学生进入企业顶岗实习,享受一部分员工待遇,发放必要的生活费用。在职业教育集团内探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实行半工半读,设立冠名班、订单班20个。 

  (三)对接转型发展专业建设项目。围绕全市煤炭、电力、煤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医药、建材、绒纺、旅游、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打造15个产学对接的现代化专业群,设置30个市级示范专业,60门市级精品课程。着力推进精品化、特色化办学,形成“一校一品”的办学格局,每所学校建成1至2个自治区级及以上精品专业。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及学生的发展需要,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每所学校建成2至3个自治区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推进职业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推动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有效适应市场人才需求。 

  (四)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项目。 

  1.实施职业院(校)院(校)长领导力提升培训工程。通过挂职锻炼、专题研究、高级研修等方式,打造一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掌握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善于管理的优秀院(校)长队伍。每年选派10名优秀院(校)长到国内外知名职业院校挂职锻炼,设定3至5个与学校内涵建设与发展密切相关的研究专题开展研究,举办3期以上院校长高级研修班。 

  2.实施专业带头人重点培训工程。通过专家引领、专业建设、挂职锻炼、企业实践、行动研究、专项培训,选拔培养20名有较高知名度、在各自专业教学领域中有较大影响的专业带头人。 

  3.实施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建立职业院校选聘技术技能型兼职教师资助制度,并逐年增加资助名额,加大资助力度。鼓励引导职业院校吸引专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有效补充和改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的数量和专业结构。到2020年,技术技能型兼职教师达到专业课教师的25%以上。 

  (五)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项目。建设鄂尔多斯职业教育数字化交互式学习平台,衔接国家数字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区域内院校、企业职业教育与培训数字资源,推行校企互动信息化,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逐步实现所有专业的数字化资源全覆盖。指导学校开发精品课程和网络课程等教学资源,积累形成60门精品课程数字资源,面向全社会提供多样化职业教育网络课程和灵活便利培训学习服务。 

  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完善职业院校基础网络,完成校园无线网络的全覆盖,逐步提升数字化校园的应用能力和服务水平。创建若干个智慧教室和一批创新实验实训中心。建成校园一卡通信息平台,实现秩序化智能管理,提升校园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现代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设计开发慕课、微课、公开课,开展在线教育、网络教学、互动学习。 

  五、保障条件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和督导评估制度。 

  (一)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府责任。要充分认识大部分接受职业教育的群体是我市未来的建设者,其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全社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支撑。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市、旗区人民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责任,形成职业教育发展的整体合力。加强市、旗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能力,落实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领导机构的职责,共同研究解决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共同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 

  市教育局要强化对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领导、管理、统筹、指导和服务,充分履行好市高等学校工作指导办公室的职能。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措施,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纳入市对旗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实绩考核范围,同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和评估。 

  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要与各职业院校建立协作沟通机制,加强对产业发展、人力资源需求、就业状况的研究预测,建立人力资源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形成公办和民办协调发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升学和就业并重的发展格局。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职业教育,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可以投资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探索设立职业教育基金会,参与和投资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鼓励大型民营企业参股公办职业院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与职业院校共同建设股份合作制的工作室。鼓励社会力量以土地、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资职业教育,并以要素折价入股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对职业教育的捐资助学行为,对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对职业教育的捐赠,可依据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减免范围内进行税前扣除。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信贷有关规定,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扩建校舍、购置设备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采取发放低利息贷款方式给予支持。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升保障能力。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鄂府发2015〕100号),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市财政每年设立1亿元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各旗区财政要按时、足额拨付各级财政下拨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生均经费和助学金,并根据本旗区实际设立一定规模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督促企业足额提取职工培训经费,落实国务院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实用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的规定。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并建立逐步增长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和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团体要协同监督检查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企业,由各级地税部门代表政府依法收取,政府统筹,专项用于职业教育发展。 

  (三)实施督导评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进职业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推进政校分开和管办评分离,完善政府统筹、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市、旗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各部门职业培训资源,从2016年开始将各有关部门的培训项目和资金,根据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和专业特点,统筹安排到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按照要求全面排查现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对不符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办学资格等措施加以整顿;新申请办学的民办培训机构必须达到设置标准,严格准入,并依法到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和培训机构考核退出机制,通过管理部门认定,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审查评估,确保职业培训质量。推动企业、行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加强行业指导,各职业院校要建立专业建设行业指导委员会。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完善职业院校内部治理结构,职业院校要制定章程和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和社区等共同参与的职业院校董事会(理事会),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坚持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高等职业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督导报告制度、公报制度、约谈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奖惩制度等。 

  (四)组建职教科研机构,提升教科研水平。依托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筹建市职业教育研究所,开展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建议,指导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强化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探索并形成现代职业院校学生核心能力培养的有效路径。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一批专项课题,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企业合作开展教学研究。积极组织教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竞赛及研讨活动。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机制。 

  (五)营造发展环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1.严格就业准入。各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具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职业,特别是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特殊职业,必须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就业准入和劳动力市场的监管,严格进行劳动执法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罚违法行为,每年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汇报就业执法情况。 

  2.构建良好就业环境。积极探索并建立全面体现技能型人才价值的制度设计,引导全社会从学历本位向能力本位观念转变,真正形成能力为本、崇技尚能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打破单纯以学历为门槛选人用人的人才招聘、考录机制,允许技能型人才参与各种职位招考进行公平竞争。用人单位在人才招录中,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学历要求上可降低一个层次,附加职业资格证书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招录工作的审核。完善劳动力要素市场,鼓励行业协会、企业提高生产经营一线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劳动报酬,落实一线劳动者医疗、养老、就业保险和职业伤害保险等政策,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提高对一线劳动者的表彰奖励比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城乡、行业、身份和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就业指导服务和管理体系,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资源建设和建立共享机制。 

  3.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制度,每年举办一次行业和院校师生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运用媒体和现代信息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和高素质劳动者、技术技能型人才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职业观和人才观,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和尊重创新的观念,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和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努力让每位公民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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