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内扶办字〔2019〕87号)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指〔2019〕260号)文件精神,7月3日自治区下达我市杭锦旗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5万元,我市财政局于7月12日转拨下达。该笔资金为自治区第三批涉及我市的扶贫发展资金,资金由旗区结合脱贫攻坚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重点围绕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等突出问题。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鄂府发〔2018〕11号)规定,资金下达旗将于7月31日前完成该笔资金公告公示和安排使用计划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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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