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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5 16:30:15      作者:刘秋发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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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全市2019年精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按照脱贫攻坚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旗区”要求,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指〔2019〕222号)文件要求,6月14日,2019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340万元切块下达各旗区和相关单位,主要实施以下五项内容:

(一)产业发展资金安排13640万元。包括产业扶贫资金13183万元、医疗救助资金457万元。主要用于培育和壮大特色扶贫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条件、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购买保险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可用于产业、金融信贷、电商、利益联结、村集体经济、龙头企业扶持、扶持98个扶贫重点嘎查村发展产业、大病兜底、保险扶贫、奖励扶持等。由旗区统筹安排使用,因户施策。

(二)扶贫工作经费安排14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期间产生的工作经费,主要包括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办公设备、公告公示、招标采购、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面的费用,以及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评审费等方面的经费开支。其中10万元市扶贫办用于贫困户临时救助。

(三)扶贫宣传及信息化建设经费安排27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完善精准扶贫数据信息平台,开展扶贫信息化建设、完善档案建设工作、扶贫成果宣传等方面工作。

(四)扶贫培训经费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市旗两级扶贫部门组织开展党政干部、扶贫系统干部的扶贫业务培训及开展扶贫政策宣传。用于组织开展贫困人口、致富带头人、驻村第一书记等扶贫培训。

(五)产业扶贫科技服务工作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服务农牧业产业精准扶贫的水平,编制脱贫攻坚产业规划、调研、论证、学习、培训、奖励、宣传印刷等。

(六)包联驻村工作经费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市扶贫办驻村工作及帮扶嘎查村工作经费。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告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8441;12317

附件:2019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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