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达旗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达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召开了达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各园区、苏木镇、街道、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74份;安监部门与直管的小型危化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小型八大行业企业签订责任状220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属地管理与分级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是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制定了《达拉特旗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对达旗35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细化,共达196条。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三是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发展。
此外,达旗在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生产企业外包工程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