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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五个强化”整治旅游市场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6-09-12 16:19:00      作者:尹书丽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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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五个强化”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 检查 旅行社11户,农牧家乐13户, 旅游服务公司3户,饭店宾馆、民族用品、纪念品等旅游相关经营主体421户,旅游车辆出租公司3户 ,个体经营户31户, 成功调解游客投诉2起,下达《催办营业执照通知书》5份, 《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指导建议书》12份,为旅游景点食品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 10 户,督促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8户,取缔无照经营摊点2个,清理临时摊点1户。

一、强化主体准入。对辖区内 旅游商店、饭店、酒店等旅游购物服务场所,及其他旅游相关企业、个体户的经营资质和登记事项 进行检查, 及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行为, 把好旅游市场主体准入关,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二、强化行政指导。积极引导旅游市场主体参加诚信旅游市场创建活动,引导旅游经营者成立自律组织,制定诚信公约,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创品牌,保质量,营造诚信经营,和谐旅游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维权力度。 畅通12315和 “一会两站”维权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查处、限期办结旅游申诉举报案件,同时要求各 旅游景区、景点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完善各站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制度,建立优质服务承诺和商品质量承诺等制度,切实维护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在旅游景区已建立起21个消费维权服务站。

四、强化整治重点。 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非法主体、欺行霸市、虚假广告、消费欺诈、强迫消费、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作为整治旅游市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 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欺客宰客、缺斤少两、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违法行为,推进全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市旅游局等9部门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共检查大小旅游景区32处,农家乐12户,牧家乐19户,旅行社18户,旅游客运企业6户,星级酒店26户,接待旅游团餐饭店15户,旅游纪念品购物场所38户,联合执法检查组共下达整改通知书5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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