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
现将《“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3月7日
“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22〕25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鄂党办发电〔2023〕3号)精神,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推动我市政府系统全面开展“两优”专项行动,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成立“两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两优”专项工作。组长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陈旭辉担任,副组长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乔锦丽、黄塔娜、彭军,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雷文廷担任。成员为何煜元、李建军、刘阳、王斌、高晓东、刘翠、高娃及局机关、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综合协调、日常督导、审核反馈、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外部事项综合协调负责人:高娃、高晓东
工作内容:汇总政府部门、单位外部事项《市直部门承接自治区下放外部事项清单》《市直部门取消和下放外部职权事项清单》《政府部门、单位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清单》。针对部门提出的职能职责优化建议进行初步研判,对存在疑义的内容与各部门沟通对接,确需优化的职能职责进行汇总、初审,并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对接,保证两项清单的准确性。
完成时限:4月15日前
(二)内部事项综合协调负责人:王斌、刘翠
工作内容:汇总政府部门、单位内部事项《市直部门承接自治区下放内部事项清单》《市直部门取消和下放内部职权事项清单》《政府部门、单位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清单》。针对部门提出的职能职责优化建议进行初步研判,对存在疑义的内容与各部门沟通对接,确需优化的职能职责进行汇总、初审,并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对接,保证两项清单的准确性。
完成时限:4月15日前
(三)事项审核负责人:何煜元、李建军
工作内容:对照外部事项、内部管理事项相关审核标准,分别对政府部门、单位提出的职能职责优化建议进行充分研判,对存在疑义的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达成一致意见后落实相关人员反馈至被建议部门,同时做好向市局“两优”工作领导小组的常态化汇报工作。
完成时限:4月18日前
(四)总结宣传负责人:高晓东、刘翠
工作内容:经部门党组研究确定,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外部、内部事项清单,经市局“两优”领导小组同意后,利用统一宣传阵地及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市直各部门“两优”工作内部事项、外部事项清单。对接部门做好总结书面报告、成果宣传工作,提高“两优”知晓度。
完成时限:4月20日前
(五)总结报送负责人:刘阳、王斌
对接市委编办,完成全市“两优”专项行动专题报告草拟工作。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与市委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对政府部门的指导和审核工作。局机关、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要结合我局“三定”方案以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认真做好内部、外部事项梳理及“一放三减”工作。
(二)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加强对推进“两优”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复制推广,全面提升,大力营造“两优”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鄂政务发〔2023〕1号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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