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回顾总结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经验,表彰激励2018年以来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关于鄂尔多斯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批复》(内表彰组发〔2022〕6号)文件精神,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东胜区等5个旗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旗区、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等45个单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祁磊等100名个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9日—4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名单存有异议,请与市文明办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99008、8599009。
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