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胜区食药监局富兴所向辖区内的一户食品小摊贩发放了东胜区首张《食品摊贩备案卡》。
东胜区食药监局对符合办证要求的单位,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米以上或加工场所面积大于8平米的餐饮单位、待拆迁区域内餐饮单位、食品小摊贩等,发放《食品经营备案登记书》;对于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经营面积5平方米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以及在集中交易市场或在政府公布的区域和时段内,设摊、设柜且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摊贩和小餐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填写《食品摊贩和小餐饮详细信息情况表》,并向其发放食品摊贩或小餐饮备案卡。通过实施“许可证——备案证——备案卡”三级管理,将不符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食品经营户纳入了监管范围,引导其限期整改和规范经营,扫除了监管漏洞,降低了“无证”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