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鄂尔多斯市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45.9亿元,在全国地级市中列第29位,比2014年回落2位。在地区生产总值前50位的地级城市中,深圳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最高,为2727亿元,东营市最低为220亿元,400亿元以下的城市有19个,400-500亿元的城市有6个,500-600亿元的城市有8个,600-1000亿元的城市有8个,1000-2000亿元的城市有9个。包头市列第64位。
在增速方面,鄂尔多斯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为3.7%,地区生产总值排名前50位的地级城市平均增速为8.2%。深圳市增速最高为23.8%,大连市增速最低为-25.7%,增速低于3.7%的城市有6个,增速在3.7%-8.2%的城市有15个,增速在8.3%-10%的城市有7个,增速在10%以上的城市有22个。
在占GDP比重方面,鄂尔多斯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GDP比重为10.6%,地区生产总值排名前50位的地级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平均值为9.7%,厦门市最高为17.5%,唐山市最低为5.5%,鄂尔多斯市高于平均值0.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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