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收入位次上升2位。2015年,鄂尔多斯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432元,在全国地级市中列第26位,比2014年提升2位(超越了烟台和西安市)。地区生产总值前50位的地级城市中,苏州市城镇居民收入最高为50390元,徐州市最低为26219元,30000元以下的有8个,30000-40000元的有27个,超过40000元的有15个。包头市列第25位。
农牧民收入位次上升4位。2015年,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420元,在全国地级市中列第46位,比2014年提升4位。地区生产总值前50位的地级城市中,嘉兴市农牧民收入最高,为26838元,南阳市最低为9408元,13000元以下的城市有7个,13000-15000元的城市有13个,15000-20000元的有16个,超过20000元的有13个。包头市列第5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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