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3年1月1日-1月15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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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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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市神北精煤运销有限公司 15万吨/年煤泥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3〕1号 |
2023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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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垃圾填埋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3〕3号 |
2023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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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GW单晶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3〕4号 |
2023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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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准格尔旗聚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高西沟煤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3〕5号 |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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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锦旗宏博滴灌带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3〕6号 |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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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召51-2集气站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3〕7号 |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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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川庆钻探2022年第二批管线工程及清管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3〕8号 |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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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汇能集团蒙南发电有限公司燃料部兰炭、煤矸石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3〕9号 |
2023年1月12日 |
鄂环审字〔2023〕1号——鄂尔多斯市神北精煤运销有限公司15万吨每年煤泥烘干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3〕3号 ——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3〕4号——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GW单晶电池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3〕5号 ——准格尔旗聚鑫准格尔旗聚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高西沟煤矿改扩建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3〕6号——杭锦旗宏博滴灌带厂.doc
鄂环审字〔2023〕7号——召51-2集气站扩建工程.doc
鄂环审字〔2023〕8号——川庆钻探2022年第二批管线工程及清管站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3〕9号——内蒙古汇能集团蒙南发电有限公司燃料部兰炭、煤矸石提质改造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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