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16日-3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1日-6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2年5月16日-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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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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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锅炉变更建设项目 |
鄂环审字〔2022〕178号 |
2022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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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卓睿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改扩建工程 |
鄂环审字〔2022〕181号 |
2022年5月30日 |
鄂环审字〔2022〕178号关于内蒙古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锅炉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x
鄂环审字〔2022〕181号内蒙古卓睿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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