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至11日,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督导组一行5人到鄂尔多斯市就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调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伏瑞峰、自治区精神卫生项目办相关负责人,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及其他在家领导、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部分盟市相关负责人及鄂尔多斯市试点各成员部门负责人陪同。
9月10日,督导组深入伊金霍洛旗高级中学、伊金霍洛旗新元康复医院、市电业局、市第四人民医院、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罕台镇综合管理中心、东胜区巴音孟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胜区实验小学、东胜区育英社区服务中心实地查看了心理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查阅了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资料,听取了工作人员对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
9月11日,督导组召开反馈汇报会。会议就鄂尔多斯市全国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市委政法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等14个成员部门就目前工作情况依次汇报。随后,督导组就此次督导调研情况进行反馈。督导组对鄂尔多斯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工作亮点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不足之处给予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加强总体规划,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进行资源整合,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网络的建设,全力推进人才队伍的建设,对从业人员要建立激励机制,保证鄂尔多斯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完善。伏瑞峰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督导对于鄂尔多斯市乃至自治区意义重大,对于亮点工作给出的肯定既是鼓励也是鞭策,我们将继续加强推进亮点工作。对于督导组提出的问题,我们要结合国家指标,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他要求,一是要把试点做好,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要有决心走到全区及全国前列,推动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是要狠抓落实,做到任务到家,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崇高目标。会议表示,鄂尔多斯市将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的工作任务,在全区范围内起到带头作用。同时要求各成员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职能职责共同联动,积极配合,抓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鄂尔多斯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