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以保障不同层次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我市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持续推进动态监测。
其中低保边缘家庭指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1.5倍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当地户籍家庭。对于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保”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为动态监测中出现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数据协同,对监测中的低保边缘家庭根据困难情况给予相应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帮扶政策。
截至目前,全市已纳入低保边缘家庭637户、922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兜底保障,及时与救助职能部门对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实施精准救助,为困难群众织密织牢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