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为切实做好全旗社会救助工作,结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相关文件精神,鄂托克旗积极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及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截至目前,全旗共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及价格临时补贴资金440.2万元,其中:发放孤儿供养资金11.61万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30.6万元,城乡低保资金204.34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93.65万元,惠及社会救助人员904人。
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20]33号)文件精神,鄂托克旗已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标准进行提标,此次提标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