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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12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26 09:10: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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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3〕203号 

 

 侯华敏代表:

您的《关于推进鄂尔多斯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节约利用水资源为总目标,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鄂府办发〔2022〕142号),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综合采取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等措施,推动实施5大类85个相关项目,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同时,积极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并成功入围第二批自治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二、关于“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型建筑、海绵型道路、海绵型广场、海绵型绿地、海绵型公园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聚焦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紧紧围绕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合理确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指标、实施策略和重点区域,编制实施海绵城市等规划方案13项,印发规划管控制度文件9项,制定地方技术标准5项,进一步强化了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理。截至目前,21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9%;植被覆盖度达7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41.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提升至88%;湿地总面积306万亩,年滞蓄雨水能力3000万立方米;建成投用城市内涝监测预警平台,采取增加公园水系、生态旱溪和提高管网标准等措施,动态消除城镇积水点;积极探索雨水蓄积、中水“冬储夏用”“拦沙换水”等模式,雨水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近77%,入选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三、关于“建立联动机制”的建议

我市成立了由市、旗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海绵城市管理办公室和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高位有力推动、专人专职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海绵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推”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3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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