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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25 16:51: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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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内容 

    一是制定出台《指导意见》,精准贯彻落实《条例》。贯彻落实《条例》指导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并从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聘使用、强化日常管理、落实待遇保障、构建归口管理体制等5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条例》提供顶层政策支持,有效提升落实《条例》的针对性、实效性、精准性。二是修订辅警《薪酬办法》,提高辅警保障水平。修订后的薪酬管理办法按照《条例》要求,参照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设置了工资动态调整项,调整了辅警层级和层级工资,增加了工龄工资和外勤补贴。修订后,辅警薪酬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人均工资总额可达6548元/月,人均实发工资可达5450/月,其中七级辅警实发工资4586/月,一级辅警实发工资6704/月,辅警薪酬保障水平位居全区前列。市公安局将积极推动各旗区公安机关参照执行,着力实现同城同酬。三是科学核定辅警员额,把牢辅警招聘关口。全市9个旗区公安机关会同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政策主管部门,按照“消化现有存量、兼顾长远需求”的原则,最大限度核定了辅警员额,并通过了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各旗区共核定辅警员额9370名。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核定市本级辅警员额2624名,连同各旗区全市共核定辅警员额11994名。辅警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由旗区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用人额度使用情况制定招聘计划,经同级政府同意并报市公安局政治部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市人社局或在其指导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辅警招聘,各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招聘辅警。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认真对标自治区辅警《条例》和我市《指导意见》精神,统筹把握好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率先突破与因地制宜的关系,推动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辅警教育培训、纪律要求、行为规范、安全保密、被装标识、请销假、档案管理、积分考评、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制度和晋升降级、表彰奖励、慰问优抚、薪酬调整、处分问责、岗位调整、党团管理、解聘辞退等常态化管理机制,着力构建以《条例》为遵循、以《指导意见》为依托、以多个制度为支撑的“1+1+N” 日常管理监督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我市辅警队伍建设正规化水平,奋力打造辅警改革“鄂尔多斯样板”。

    二、记者提问及答记者问

    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就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指导意见》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题一:

    记者提问:您好!辅警薪酬办法修订后,辅警薪酬待遇得到明显提升,请介绍一下辅警收入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提升后具体工资数额是多少?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郑雅娟:修订后的辅警薪酬办法按照《条例》要求,参照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将基础工资和外勤补贴设定为动态调整项,实现了辅警工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动态调整;辅警层级由现在六个层级增加为七个层级,并相应调整层级工资;在工资结构上更加完善,增加了工龄工资和外勤补贴。修订后,辅警薪酬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人均工资总额可达6548元/月,人均实发工资可达5450/月,其中七级辅警实发工资4586/月,一级辅警实发工资6704/月,辅警薪酬保障水平位居全区前列,辅警获得感显著增强。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动各旗区公安机关参照执行市本级辅警薪酬办法,着力实现同城同酬。 

    问题二:

    记者提问:您好!从刚才的情况通报里了解到,全市共核定辅警员额11994名,我市目前实有辅警4554名,这是否意味着我市将可招录一大批警务辅助人员?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郑雅娟:我市现有辅警4554名,文职雇员4457名,在辅警员额核定过程中,我们本着“消化现有存量、兼顾长远需求”的原则,将文职雇员数量也纳入辅警员额统筹考虑。截至目前,我市实际占用辅警员额9011名,空缺员额2983人。下一步,我局将严把辅警招聘关口,根据各旗区辅警年度用人计划,会同市人社局,用35年的时间,统一组织辅警招聘,确保辅警规模严格控制在辅警员额范围内。同时,严禁各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自行组织招聘辅警。 

    问题三:

    记者提问:您好!《指导意见》中提出:在公务员招录中优先录用有公安工作经验的辅警,探索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比例)定向招聘在岗优秀辅警人员。请问,市公安局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工作计划吗?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郑雅娟:市公安局正在积极争取自治区公安厅、组织、人社等政策主管部门支持,探索开展从特别优秀辅警中招聘民警、事业编人员等试点工作。目前,已研究制定面向全市辅警人员定向招聘事业编人员实施方案,计划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开展定向招录。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招聘工作开展成效持续完善相关机制,力争常态化推进。

    问题四:

    记者提问:您好!在刚才的情况介绍中提到了“1+1+N”制度体系,请介绍一下这个制度体系及其意义作用? 

    市公安政治部副主任郑雅娟:“1+1+N”制度体系第一个“1”是指以自治区辅警《条例》为遵循,第二个“1”是指以我市出台的《指导意见》为依托,“N”是指推动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辅警招聘使用、教育培训、纪律要求、 行为规范、安全保密、被装标识、请销假、档案管理、积分考评、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制度和晋升降级、表彰奖励、慰问优抚、薪酬调整、处分问责、岗位调整、党团管理、解聘辞退等常态化管理机制,着力构建从“入口”到“出口”的辅警教育管理监督工作闭环。目前,我局正抓紧开展辅警招聘、调动、表彰奖励等关键性制度的制定工作。 

    问题五:

    记者提问:您好!我感到鄂尔多斯在辅警队伍建设方面取得可喜成效。请问,下一步市公安局还会采取哪些具体举措解决辅警的后顾之忧?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郑雅娟: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辅警的关爱优抚工作,切实解决辅警的后顾之忧。一是积极推行辅警“团圆计划”。近期市公安局已部署开展第一批次(公务员)“团圆计划”异地调动。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在公安厅辅警调动政策导向下,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辅警调配办法,着力促进全市辅警队伍合理流动,解决辅警夫妻异地分居问题,让辅警更好的投入到公安工作中;二是加大辅警表彰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辅警表彰奖励办法,加大辅警表彰奖励力度,切实提升辅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关心辅警身心健康。发挥辅警心理健康、保护团队作用,对参与应急性、突发性案事件的辅警,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工作;健全定期交流沟通机制,做实谈心家访,及时了解辅警工作生活圈情况,力所能及帮助辅警解决实际困难;四是落实辅警优抚待遇。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积极落实抚恤待遇,定期对因公负伤、牺牲的辅警及其家属进行慰问、抚恤。

 

      相关链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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