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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区域文物影响评估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18:23: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文物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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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包括:达拉特产业园、达拉特物流园2个区块。

  为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9号)《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加快推进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文物发〔2021〕45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鄂府发〔2021〕159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请对面积约26平方公里(地理坐标:详见附件1)的已征收地块开展区域文物影响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历经达拉特旗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地调查,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利用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比对,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调查提出《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物调查报告》(内文考基字〔2021〕130号)后,取得《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域文物调查文物影响评估的意见》(内文物保函〔2021〕246号)。

  开发区评估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不再单独开展区域文物影响评估。但是列入负面清单的建设项目,以及位于区域评估成果中划定的文物遗迹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需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逐级报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考古勘探和发掘。负面清单中包括以下情形:1.建设区域涉及风貌保护的;2.位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3.地下或水下文物埋藏区的;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的特殊情形。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示公告并接受公众监督。

  联系人:李明波

  电  话:0477 - 8183870

  附件:1.《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转报开展区域文物影响评估的函》(达开管函〔2021〕117号)

  2.《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域文物调查文物影响评估的意见》(内文物保函〔2021〕246号)

  鄂尔多斯市文物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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