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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14:31: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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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鄂尔多斯市中心城东胜和康巴什之间,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管辖。开发区分为4个产业园区,即云计算产业园、科教孵化园、产业拓展园与低碳创新园。
  为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根据《关于全面推行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104号文件要求,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于2021年6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6月28日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被确定为中标人,并收到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本次评估面积为120km2,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8′52.78"~109°58′56.94",北纬39°33′41.38"~39°43′51.08"。评估工作自2021年9月11日开始到2021年10月17日结束,历经资料收集、野外调查和室内综合分析、图件绘制和报告编写三个阶段。
  2021年10月21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邀请有关专家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评审会,对《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并于2021年11月19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评估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不再单独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列入负面清单的建设项目,以及位于区域评估成果中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及以上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单独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负面清单中包括以下五类项目:①集中供水水源地建设工程,大型水利工程;②重要线状工程(铁路、地铁、高速公路、二级以上公路、高架路、隧道工程、输变电工程、油气管道等);③航空建设工程、特大桥工程、港口码头;④对环境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化工项目、垃圾填埋场项目、储油库、液(气)罐站场项目、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等;⑤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其它建设项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示公告并接受公众监督。
  联系人:达古拉
  电  话:0477 - 8583235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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