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鄂托克旗财政局聚焦“依法规范有秩序、公平竞争有活力”的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作用,着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能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畅通政府采购投诉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方式,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深化“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引导供应商、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融资。同时公开政策咨询和投诉受理电话及邮箱,积极解决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切实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率。
——严格落实政采负面清单。严格对标对表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大问题查处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和集采机构业务考核中,重点关注是否设置对外地企业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是否存在设置要求供应商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行为。
——全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规范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比例,按规定支付中小企业合同款,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采购比例阶段性调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非预留部分的采购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到10%—20%,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采购文件中落实国家有关政府采购促进绿色发展政策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构建采购诚信评价体制。运用政府采购云平台诚信评价功能,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形式审查,积极研究探索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建立对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四方互评的评价体系,实现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主体行为的评价,并对于供应商承诺部分进行公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监管透明度。
——切实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利用覆盖全区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一张网”和全流程电子化优势,实现远程开标和“不见面”开标,支持供应商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应标、提交响应文件,无特殊需求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标书和进行现场开标,同时在供应商登记、电子卖场入驻环节不向供应商收取入场费、交易服务费等任何形式的费用,降低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