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局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多项措施并举,落实落细征管改革各项工作。
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精确执法。秉承柔性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营造宽严相济的税收营商环境,经局务会议审议研究决定统一处罚标准,认真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规范实施执法程序,从小事做起,小事抓起,主动关注纳税人、缴费人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切实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强化精细服务。围绕“健全完善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这个中心,我局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一)税务注销便利化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构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二)精准宣传辅导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走进辖区各大商场、企业、社区、疫苗接种点和核酸检测点,为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讲解了各项优惠政策。(三)在办税厅设立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主动收集企业信息、主动提供涉税业务帮助。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群、钉钉群等平台,强化电子办税和在线辅导,以“数据跑腿”代替纳税人跑腿,为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更多便利。(四)办税厅服务智能化,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建设上着力突出智能化、信息化。在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自助服务终端设施的同时,为能更好地满足纳税人和缴费人网上查询、网上办理、现场打印等需要,每天安排1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辅导工作,积极引导、培训纳税人使用自助办税终端,面对面及时解决纳税人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使纳税人迅速学会了相关操作。随着自助办税功能的充分利用,大大地缩短了纳税人的排队等候时间,有效缓解了办税窗口的压力,显著提高了办税效率。
三、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金税四期建设为重要抓手,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围绕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试点工作,培训流程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的新理念,培训“全电”发票的业务功能,管理岗责体系、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风险防控、电子税务局操作、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等内容,对试点纳税人进行全电发票相关知识培训;组织网格员对受票纳税人及时进行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