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双碳”目标,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倡导绿色出行,推动差异化收费路段引流降本,鄂尔多斯市境内S24线兴巴高速等10段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执行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车辆)2折的差异化收费政策。此次新能源车辆差异化收费总里程达1164公里,差异化收费措施覆盖全市国省道高等级公路总里程的68%。其中,通行S24线大路至巴拉贡段、S26敖勒召其至东道梁段、S31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段3段高速公路使用ETC的新能源车辆在ETC9.5折基础上再予以通行费2折优惠。
自政策实施以来,2021年3月15日—4月22日,3段高速路通过新能源汽车7828辆次,应收费11.84万元,实收2.65万元,优惠9.19万元。7条一级公路通过新能源汽车3447辆次,应收费5.21万元,实收1.04万元,优惠4.16万元。10条公路仅一个月即减免收费13.4万元,公路整体收费效益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