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鄂尔多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新树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条例》的制定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作了简要说明。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作了发言。
《条例》已于2021年12月28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经2022年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予以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九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生产和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监督管理,应急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贯彻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理念,凝结了全市上下、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体现了我市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的制定和施行,标志着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将对提升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新闻媒体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条例》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推动全社会认真学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