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实效,促进司法为民,保障司法公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对市人民检察院6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本次履职评议的内容包括检察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文明办案规范办案情况、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等五个方面。现将被评议的检察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1.韩丽春,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2.撖卫军,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
3.刘旭萍,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4.郝春河,男,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5.贺挨清,男,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6.吴向东,男,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大群众于9月30日前来信、来电提出对被评议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477-8588926,电子邮箱:rdnsw902@126.com。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