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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7号
发布时间:2022-08-04 11:51: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头条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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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暑期以来,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波及甘肃省多地,7月30日,内蒙古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先后在核酸检测中检出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疫情输入风险较高,防控压力巨大。为切实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在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26号通告管控要求的基础上,现就甘肃省有病例的县市区和内蒙古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来(返)我市人员管控要求补充通告如下:

  一、2022年7月26日以来有甘肃省有病例的县市区和内蒙古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地的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上述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二、2022年7月26日以来有甘肃省有病例的县市区和内蒙古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地的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第一次为落地检(即检即走、核酸追踪),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原则上不外出、不聚集。

  三、即日起对甘肃省有病例的县市区和内蒙古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由“一场两站”、各公路检查站等进入我市的人员,一律登记“鄂尔多斯健康宝”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基础上后方可予以通行,在入市第一关口进行一次免费核酸采样,即采即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除外)。

  四、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将根据甘肃省、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疫情进展随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建议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上述地区。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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