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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7 10:33: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行政审...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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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和一致性,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实时、高效、快捷信息平台。现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通告公示信息发布事项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信息发布由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管理并发布信息。

  二、信息发布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特殊情况不受时间限制。

  三、信息内容要严格审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

  四、发布信息的单位需填写《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申请表》(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将电子版发送到报送邮箱,纸质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交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审核、签批后发布。

  报送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兴泰商务广场T1-606室 

  联系电话:0477-8581169、8581170

  传  真:0477-8581112

  电子版报送邮箱:ordosxxbs@163.com

 

信息发布申请表.doc
撤稿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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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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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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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ordosxxb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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