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缓解过敏性鼻炎患者长期就医用药负担,市医保局多举措推动惠民医保政策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
一是完善待遇保障,减轻患者经济压力。明确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确诊过敏性鼻炎后,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00元。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及时将相关药品及合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切实降低季节性、常年性鼻炎患者门诊用药负担。
二是优化经办流程,打通便民结算环节。简化备案办理流程,参保群众凭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即可完成专病备案,实现就医直接结算,不用跑腿垫付报销。督促全市定点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做好系统更新,保障市、旗、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通畅,方便群众就近享受政策待遇。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提升政策知晓程度。依托各级各类媒体平台、线下宣传活动、基层医保服务站点等面向群众开展政策解读,讲清备案条件、报销比例等关键内容,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过敏性鼻炎医保基金支付216.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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