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掌握“一规划两纲要”及市实施方案落实情况,鄂尔多斯市依法治市办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利用3个月对全市9个旗区、3个开发区以及43个部门(包括群团组织)开展了“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
市委依法治市办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国家、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三级“一规划两纲要”系列相关文件要求,依据被评估单位职能职责,制定一单位一清单评估标准,形成《鄂尔多斯市“一规划两纲要”建设中期评估指标体系》,共计包含24项一级指标,76项二级指标,123项三级指标,260项评估内容。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开展“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方案》,建立了中期评估联络员制度,在各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设立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交流对接等工作。
此次评估分为五个阶段开展,通过材料查证、案卷评查、座谈访谈、实地核验、问卷调查、网络检索等方式以考察“是否开展某类工作及质效”、“是否建立某类制度和可行性”“作为评分标准,客观事实依照获取信息的具体情况进行标准化赋分,多层面、多维度、多视角对工作落实情况全过程核实评估,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真正落实落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