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鄂尔多斯市围绕黄河流域入河排口“查、测、溯、治”,有序推进各阶段任务。2022年,国家和自治区排查移交的疑似入河排口点位共有674处,目前完成80余处排口水质监测,已完成有水可监测排口监测任务,已完成全部入河排口溯源任务。通过立行立改、取缔封堵等整治措施,对250余入河排口完成整治,其余点位正在有序开展整治。鄂尔多斯市21个国考断面2022年水质均值100%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去年变好0.20%。
一、合力攻坚入河排口排查整治,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成立鄂尔多斯市黄河流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市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印发实施分年度《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清单》和《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考核方案》,将水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倒逼旗区加快推进入河排口排查整治等任务。三是起草《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黄河干流及重点支流入河排口综合整治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指导文件,为高标准完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方向。
二、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细化入河排口清单
一是入河排口“排查”。完成黄河干流及重点支流(乌兰木伦河、龙王沟、皇甫川、黑岱沟、孤山川、都斯兔河)入河排口排查工作,覆盖河道约1218多公里。2021年完成一级排查(无人机航测)和二级排查(人工徒步排查),2022年5月份完成三级排查(专家质控核查)。现场排查工作按照“站在水里看岸上”原则,实施“全口径”排查,包括对工业排口、农业农村排口、生活污水排口、雨污混排口,以及沟渠、排干等排口的排查。
二是入河排口“监测”。开展入河排口水质、水量和行业特征指标监测,准确掌握入河污染物排放及其特点、规律等情况,重点对汛期前、大雨后监测,识别排放量较大、排放水质较差、环境影响较大的入河排口及主要排放问题,确保做到精准施治、过程科学。
三是入河排口“溯源”。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及相关街镇,条条联动、条块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整合相关资料、审核溯源信息,通过人工现场踏勘、无人机近地航测等手段,做到桥下水下、隐蔽地区“有口皆查”。
四是入河排口“整治”。根据排查溯源结果,细化分类整治标准,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要求,对于简单容易整改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对于复杂整改问题,比如雨污混接等需要开展工程措施的、入河排口出水水质较差的、影响流域断面水质的,按照“一口一策”工作原则,制定整治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市生态环境局组建入河排口整治技术支撑团队,对旗区的入河排口整治方案编制开展点对点、一对一技术帮扶。各旗区涌现出一批入河排口整治典型。有达拉特旗、鄂托克旗煤化工企业主动探索废水“零排放”的减污降碳新技术;有伊金霍洛旗、乌审旗通过清理合并工业雨水排口、升级改造废水处理设施,实现水资源梯级使用和循环利用;有杭锦旗农业退水协同推进凌水治沙和绿色农业发展,通过优化调整农业排口、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建设尾水湿地净化处理系统,实现尾水生态治理和自净循环利用。
三、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流域内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持续开展“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通过该行动严厉打击全市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对照《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实施方案》和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全面彻查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干流和支流入河湖排口,特别是对乌兰木伦河、龙王沟等重点流域周边的涉水企业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四、依托科学技术和专家资源,探索入河排口监管新机制
一是联合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通过无人机对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河道录制影像并对入河排口进行解译;联合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支队对乌兰木伦流域重点水域、水库、入河排口开展高空巡查;采取现场便携式水质监测和实验室监测等方式掌握入河排口水质;采取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入河排口进行溯源,掌握排放状况。二是多次邀请相关专家对入河排口设立审批、排查、整治等工作指导培训;通过现场学习和视频交流等方式借鉴长江流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典型作法,进一步做好“鄂尔多斯”排口排查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入河排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