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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名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盟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第一名
发布时间:2022-09-06 17:11:48      作者:郝婧      来源: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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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按照水土保持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考核评定办法,经考核评分,鄂尔多斯市名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盟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第一。

多年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托重点治理项目,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先后精心组织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晋陕蒙砒砂岩区沙棘生态减沙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试点工程、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等一批水土保持项目。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8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由1995年的71159平方公里2021年的33818平方公里,减少了52.5%,通过系统治理,土壤侵蚀由高强度向低强度转变,以轻度侵蚀为主,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鄂尔多斯防线持续巩固。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坚持以国家和地方投入为导向,以水保工程为抓手,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了政府、市场两手发力的治理合力。得益于通过多年不断总结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水土流失治理“鄂尔多斯模式”。

一是坚持政策制度的连贯性。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鄂尔多斯市在全区率先推行了小流域治理承包到户,谁治理谁所有;到新世纪提出“建设绿色大市、畜牧业强市”,率先推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舍饲养殖;再到提出“三区规划”,在禁止开发区大力度转移农牧民,推动生态集中恢复,在限制开发区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建设新牧区,在优化开发区建设新农村。通过政策的一以贯之,生态建设实现由分散治理向系统长效的集中恢复转变。

二是坚持政府投入的持续性。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从2014年开始,鄂尔多斯市政府批复每年将征缴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的80%返还用于水土流失治理、水利工程建设和改革创新等工作,形成了稳定的投资机制。水土保持补偿费主要用于足额优先保障水利项目配套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全市水利项目的规划、可研等前期工作。安排水土保持补偿费5233万元,建成自治区第一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率先开展入黄泥沙监测,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入黄泥(风)沙监测规划设计》,在主要入黄一级支流入黄口建设18处全自动化泥沙监测站、11处沿黄风沙监测站,通过实测摸清全市入黄泥沙量;连续三年在自治区率先开展了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发布了水土保持公报;优化完善了监测站网,提升了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出台了小型淤地坝报废销号管理办法,利用补偿费逐年对达到淤积高程的淤地坝报废销号。试点开展淤地坝新材料新技术示范,采用黄委会黄科院的新材料新技术对4座淤地坝除险加固。

三是坚持治理主体的多元性。采用水保补偿费补助形式,捆绑旗区财政和企业资金,累计投入水保补偿费3.17亿元,撬动企业和社会投资8.77亿元。在全国首次实施拦沙换水试点工程,通过新建154座拦沙坝和1处引洪滞沙工程,在有效减少入黄泥沙的同时,年置换水量280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6.43亿元,其中投入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2.2亿元,通过水指标置换资金,撬动企业投资4.23亿元。结合乡村振兴和农牧业产业发展,围绕城镇区、工业园区、矿区、旅游区和公路沿线,开展高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同时根据农牧民的实际生产生活需求,合理安排经果林、饲草料基地和以工代赈项目,累计建成各类返还治理工程52处,带动项目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致富。

四是坚持治理模式的科学性。多年来,通过不断总结探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水土流失治理“鄂尔多斯治理模式”。在丘陵沟壑区,采取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封育治理相结合,治坡和治沟相结合、生态移民与封禁保护相结合的措施,建立山、水、田、林、路及拦蓄工程相配套的综合防治体系,形成梁峁、山坡、台地、沟坡、沟道五道立体防线。在风沙区,针对库布其沙漠,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锁边切割、分区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南围北堵中切割”的方式,在沙漠南北两侧营造生物锁边林带,阻止沙漠南侵北扩东移。利用沙漠东西排列的十大天然山洪沟和修建穿沙公路进行切割治理,在中间生态相对稳定的核心滩地,实施了库布其沙漠锁边固沙工程、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库布其沙漠治理工程等,建设了生态治理示范区。针对毛乌素沙地,沙丘低缓、地下水位高、有不少天然绿洲的特点,采取“庄园式生物经济圈”的治理模式。以建设“生态经济园”和防风固沙林草带网为主,全面治理,形成了以草库伦(林、草、料、水、机五配套)为中心的一家一户庄园式生态经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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