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行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掌握鄂尔多斯市各级各部门实有资金账户中沉淀资金规模及构成情况,收回长期沉淀资金,把“零钱”变成“整钱”,统筹用于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市审计局精心组织、深入研究、认真谋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扎实有效推动全市沉淀资金大起底重点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统筹谋划,成立专项核查工作组。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沉淀资金大起底核查工作,充分认识到这既是一项经济业务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将其列入市审计局当前重点工作,并迅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核查工作组开展核查工作。
二是加强沟通,促进各部门及上下级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与财政、人民银行及各核查对象的沟通协调,确保核查工作口径统一、结论客观,同时切实加强与上级和下级审计机关的协调配合,组织各旗区审计机关开展好此项工作,对核查范围、重点等提出明确要求,做好业务指导。
三是深入研究,积极开展好重点核查工作。以自治区审计厅制定的重点核查方案为依据,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情况、实有资金账户中资金规模等科学确定重点核查对象,对截至2022年7月底实有资金和账户自查情况进行核查,覆盖面将达到预算单位数的10%以上。
四是把握进度,做好汇总报送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审计厅重点核查方案》要求,掌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在完成本级重点核查工作的同时,及时收集汇总旗区核查情况,形成全市核查报告,按时上报,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