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调度会精神,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认清差距,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举措、落实责任,从速从严推进存量问题整改,依法依规加强自然资源全方位保护,科学规范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细化目标任务,建立整改清单。按照国家、自治区整改要求,对未整改到位且超过整改时限的问题,重新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每一个问题,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逐一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二)严格包联包干,狠抓整改落实。制定整改包联小组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组建领导干部包联小组,建立领导包联责任机制,实行市、旗(区)、乡镇三级包联挂图作战、点对点督战,各包联小组全力推进、扎实做好五大类问题整改督办工作。
(三)倒排整改工期,确保完成任务。一是自治区专项整治行动下发的违规用地问题、自然资源厅“督办函”反馈的问题,不具备报批条件的要立即拆除。具备报批条件的要派专人督促帮助企业尽快组卷报批,务必在5月底完成95%的整改任务。二是国家审计发馈问题。务必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三是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要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加强监督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将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工作同步推动、结合开展,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大对耕地、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水源地、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的监管保护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网格化、交叉化监管格局,压实各级传导落实工作能力,严查严管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同时深入剖析原因,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规范行业管理秩序,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