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拓展平台的交易范围,我中心坚持“应进必进”原则,积极推进将碳排放权、排污权、补充耕地等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605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以及长沙市中智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接相关事宜,于2022年3月18日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文《关于跨旗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通知》,标志着我市补充耕地指标进入全区自然资源“一张网”交易平台。
建立统一的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交易体系,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督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防腐体系建设,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进一步保障我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扩大整体交易市场范围,降低交易参与者的竞买成本,降低交易组织工作的风险,进一步提升了全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