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经济运行调度得到加强。将短期变化和长期趋势相结合,纵向分析运行趋势,横向对比发展态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成月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12期,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良好。坚持“周调度、旬报告、月通报、季总结”,对项目实行清单式、精准化管理。截至12月15日,我市今年计划实施的5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亿元以上企业投资项目已开复工434项,开复工率95.8%,完成投资634.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7.8%。累计争取上级资金8.4亿元,争取地方专项债19.2亿元。
区域合作任务有效落实。联合多部门集中修改《呼包鄂及乌兰察布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规划》,在区域合作中明确了我市发展定位。编制完成《呼包鄂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落实方案(2021-2023年)》,明确了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任务及目标。
招商引资实现多点突破。促成上汽、远景、盛宏、晶科、隆基绿能等17个项目与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协议金额1740.9亿元,促成中来光伏、中材高新等50个项目与旗区签署合作协议,协议金额2487.87亿元,正在推动三峡资本、华能集团等企业的签约工作。
能耗双控任务压紧压实。编制并严格执行《全市2021年能耗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正在谋划推进“1+N+X”碳达峰路线图体系。
黄河流域工作取得新进展。《鄂尔多斯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正在修改完善,印发了《鄂尔多斯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要点》。争取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资金13778万元。
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认真开展粮食安全盟市长、旗区长责任制考核评价,确保了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筑牢了粮食安全防线。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形势下,突出粮食储备安全,执行应急储备机制,及时调度、及时预警。
价费稳控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实行收费动态清单管理,及时公开发布,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对短途管道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和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进行了阶段性调整。
社会信用建设稳步推进。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信用中国(鄂尔多斯)”累计收录信用信息2500万余条,点击量超过135万次。427个市级和旗区部门开展了“双公示”工作,合计报送信息30万余条。联合奖惩有序落实,查询信用记录4500多家,1100多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力。建立了物资储备和调度两大体系,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907万元,建设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目前,全市应急储备物资充足,可以满足30天供应需求。
为企业、为群众办事取得的实效
坚持聚焦重点任务,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在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2项民生项目已办结10项。《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已公布,《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完成。“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市本级和9个旗区均已上线运行,已入驻企业3万多个。承办的28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0件政协提案均已办结,受理的22条市长热线咨询、投诉问题均已办理完毕,对合理诉求的群众回访满意度达100%。
2022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突出抓好项目谋划储备、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产业结构调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粮食和物资储备、区域协调发展、节能降耗、价格监测预警和保供稳价等重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