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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空港经济支持空港物流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05-12 11:58:00      作者:      来源:空港物流园区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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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空港经济支持空港物流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鄂府发〔2016264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空港经济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5〕130号),充分利用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下称空港物流园区)和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下称鄂尔多斯机场)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发展条件,着力发挥空港经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转型发展,经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我市加快发展空港经济、推动空港物流园区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机遇,以推动全市转型发展为引领,以口岸机场获批和国家综合保税区申建为依托,主动融入国家和自治区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战略布局。按照“轻资产、高科技、外向型、新体制”的发展思路,坚持市场带动、政策引导,鼓励先行先试、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形成要素洼地,培育主导产业,将空港物流园区打造成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和自治区空港产业重要的集聚区。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深入研究和遵循空港经济发展规律,立足当前、长远谋划,整体统筹、重点突破。依托空港物流园区现有的基础和优势,差异发展、梯度发展和辐射发展。

  ——创新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贯穿于招商引资、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服务企业以及园区建设和治理的全过程,推动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

  ——集聚发展。把丰富产业门类、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配套作为推动全市空港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倾全市之力集中打造空港物流园区。

  ——统筹发展。将空港物流园区发展纳入到东(胜)康(巴什)阿(拉腾斯热镇)一体化发展中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突出城市副中心地位,强化发展要素整合,推进产城融合。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空港物流园区实现产值100亿元,完成销售收入100亿元,实现“超百亿”园区的目标。空港经济发展初具规模,辐射带动作用初见成效。到2025年,将空港物流园区打造成为自治区空港经济示范区,成为引领全市发展、服务内蒙古和西北地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 

  二、狠抓产业培育

  (一)突出主导优势产业。依托空港物流园区和鄂尔多斯机场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发展条件,落实《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突出园区主导优势产业发展。一是推进现代物流业集群发展。重点发展冷链物流、电商物流、保税物流、快递物流等,完善物流服务体系,建设西部地区重要的航空物流中心,打造西部地区大宗产品物流基地。二是推进航空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发展航空配套服务、通用航空运营及服务、通用航空器整机制造、航空器零部件及航空材料加工制造以及航空食品加工生产和航空培训、航空旅游、航空物流等,建设航空产业园和航空枢纽。三是推进综合保税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发展保税加工、保税贸易以及跨境电子商务等。

  (二)抓好关联配套产业。在主导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按照《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抓好主导产业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一是推进高端制造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发展智能制造,引进机器人、3D打印、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成套设备等高端制造项目,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深化互联网在制造领域的应用。二是推进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发展。依托空港物流园区现有的市第三人民医院、鄂尔多斯大数据中心等设施条件,重点发展健康数据管理,建设养生保健会馆、健康管理中心、康复理疗医院、健身训练中心。三是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发展新型显示及光电子、云计算设备制造、物联网电子、电子元器件制造等,完善光缆等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大数据应用及互联网经济。四是推进新型服务业集群发展。重点发展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将空港物流园区打造成为全市电子商务集中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三)积极发展飞地经济。支持空港物流园区与先进发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创新合作模式,通过园区共建方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建设若干个跨区域合作专业产业园中园。

  三、优化发展环境

  (一)完善航空运输体系和航空枢纽建设。加快推进我市通用机场群建设,形成以鄂尔多斯机场为中心,旗区通用机场为补充的民航运输体系。着力提升机场运营和服务水平,力争打造国内首家五星级支线机场。不断完善和优化国内、国际航线网络布局,大力发展航空物流,打造地区航空货运和快件集散中心,实现机场向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转型发展。

  (二)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打通空港物流园区与鄂尔多斯火车站、东胜至鄂尔多斯机场高速公路和包西铁路(货运点)连接通道。将高速铁路、城际轨道、城市轻轨、高速公路等交通运输方式引入园区和机场。科学规划建设园区范围内的长途客运、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和出租汽车站点等。在空港物流园区内建设集民航、铁路、公路客货站场为一体的综合化、立体化交通枢纽和换乘体系。构建与临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交通体系,形成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互动发展的格局。

  (三)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在空港物流园区内加快发展公路、铁路、航空多式联运体系,以鄂尔多斯机场航空货物运输、货物仓储等基础物流行业为核心,加快服务交通枢纽和区域间的第三方大型物流企业与服务都市为核心的城市派送服务企业发展,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建设物流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为多式联运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推进智慧物流建设。围绕鄂尔多斯机场和火车站,在空港物流园区内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集疏便捷的综合性场站和配套设施,提高转运综合服务能力。

  (四)加强航空口岸建设。积极推动鄂尔多斯航空口岸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全面提升航空口岸通关能力和水平。增强航空口岸功能,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立足口岸安全防控,建立常态化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口岸安防设施设备等硬件的投入。积极推动开展72小时过境免签业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积极申请设立汽车整车、药品、肉类、水果、植物种苗、食用水生动物等其它特种商品指定入境口岸,增加进口货源,促进航空货运进出口双向均衡发展。 

  (五)加快综合保税区申建。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对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载体功能,利用综合保税区特有的功能政策优势,强化招商引资和沟通协调力度,推动国家综合保税区申建。将空港物流园区打造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外向型经济聚集区和内陆开发开放试验区桥头堡以及连接沿海、沿边、内陆地区高效、便捷地对外贸易服务平台,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快发展保税研发、保税展览,创新发展特色金融,进而服务和拉动鄂尔多斯及西部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

  (六)创新海关监管模式。加快推进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区港联动”“区区联动”。全面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通关便利化。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积极推广实行海关、检验检疫、边检联动服务和24小时预约通关、预约查验,压缩通关时限。推进企业运营信息与监管系统对接,逐步实现基于企业诚信评价的货物抽验制度。加强区域通关合作,实现与沿海、内地和边境主要口岸的互联互通,完善通关联络协调机制,打造网络化协同监管模式和服务体系。 

  (七)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和内陆港建设。加大物流仓储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打造核心区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和物流集散中心。规划建设空港物流园区铁路货运站、公路港物流中心、航空物流基地。加快完善通关、检验检疫等功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八)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空港物流园区率先建立国际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以更加完善的市场化体制和机制保证空港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优化行政审批监管程序和方式,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审管职能分离,支持市直有关部门授权空港物流园区开展相关职能或在园区设立办事服务窗口,建立综合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实施“单一窗口审批”,全面落实“五证合一”“先照后证”等制度。引进专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

  四、强化政策扶持

  (一)财税政策

  1.2017—2025年,对空港物流园区实行地方收入全留的财政激励政策。空港物流园区财政收入的地方留成(园区和市级部分)部分,市财政按财政体制规定全部补助给空港物流园区,由空港物流园区按规定统筹使用。 

  2.2017—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或帮助园区财政解决部分资金用于空港物流园区相关基础配套建设、功能完善等。 

  3.2017—2020年,在全市产业发展基金中单设不少于5亿元的临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用于扶持空港物流园区项目的引进和建设。 

  4.国家和自治区投入到鄂尔多斯市的各类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和市本级预算内的各类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凡与空港物流园区主导产业培育和发展相契合的,集中用于空港物流园区产业发展。 

  5.对于入园投资的企业根据产业类型给予相应的扶持。空港物流园区建立专门扶持基金,依据法定程序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的办法,给予入驻园区从事商贸物流、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电子商务、休闲旅游、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扶持,支持企业和经营单位在园区发展壮大。 

  (二)产业发展政策

  1.支持空港物流园区加快推进改革创新,率先在全市进行招商激励机制改革和试点。 

  2.对临空产业及关联产业集中向空港物流园区布局。对航空指向性较强的产业,优先在空港物流园区内布局。优先发展航空服务业。支持国内外大型航空公司在鄂尔多斯机场设立基地。对驻场航空公司,在机务人员住宿方面给予一定扶持。 

  3.对物流产业及关联产业集中向空港物流园区布局。对服务于核心区的商贸物流企业,优先在空港物流园区内布局。优先发展快递物流。支持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在空港物流园区建设区域物流运营中心和快件处理中心。对大型物流企业,在土地价款及支付方面给予一定扶持。 

  4.对进出口及保税产业集中向空港物流园区布局。优先发展保税加工产业。 

  5.支持空港物流园区加快带宽改造和完善,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6.除上述外,空港物流园区相关产业政策比照《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1616号)执行。 

  (三)要素保障政策

  1.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三规合一”的要求,加快伊金霍洛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以及空港物流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空港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留足空间。 

  2.将空港物流园区重大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管理范围,项目用地优先保障。 

  3.全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向空港物流园区倾斜。根据园区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每年分配一定量土地利用指标,专项用于空港物流园区建设。指标使用由空港物流园区通过项目申报,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动态弹性管理。 

  4.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空港物流园区创业基地(场所)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应。 

  (四)人才保障政策

  将空港物流园区列为鄂尔多斯市人才改革试验区。人才引进扶持政策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16〕16号)执行。 

  (五)金融扶持政策

  1.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空港物流园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制定专门的信贷支持策略和管理方案。 

  2.支持空港物流园区进一步完善园区投融资平台建设,创新园区开发建设融资方式,支持空港物流园区积极采取债权融资、第三方信托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把加快空港经济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原则上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汇报,研究决定空港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建立市空港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组织研究制定空港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推动空港经济发展指标纳入市本级“五位一体”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二)强化政策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和空港物流园区要按照本意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凡在市本级权限内的要全部落实到位,凡上一级政府或部门职权内的事项,对口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自治区和国家相关政策支持,把先行先试权运用到空港经济发展之中。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在政策、资金、用地、配套设施、人才引进和通关环境等方面加大对发展空港经济和空港物流园区的扶持力度。要定期对重大规划、政策、项目等进行衔接,加大对议定事项的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三)有序推进实施。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经济开发区(园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空港经济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地区支持空港经济发展的具体方案,分阶段设定规划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科学组织实施,杜绝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空港经济和空港物流园区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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