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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解读
——访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狄飞平
发布时间:2022-09-02 15:30:00      作者:狄飞平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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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及时制止、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和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日前,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市公安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8个部门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那么接下来如何具体实施举报奖励、如何具体兑付呢?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狄飞平,就我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具体政策作详细解读。 

  狄局长,您好,欢迎做客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狄飞平:主持人你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与大家一起交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工作。 

  主持人:请问我市出台《奖励办法》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狄飞平: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20181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出台了《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2021年8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内应急发〔202168号) 

  近年来,随着煤化工等一些新型产业陆续落地我市,全市生产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市委 、市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陆续出台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但仍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等问题。为进一步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按照市委、政府部署要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市公安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牧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18个部门,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并2022年8月29日正式印发实施。 

  目的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实行重奖重罚,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举报渠道,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使安全生产监督由过去相关部门的几百只、几千只眼睛变成全社会监督的千千万万只眼睛,从而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促进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主持人:《奖励办法》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呢? 

  狄飞平:《奖励办法》共六章30条,分别对《奖励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隐患判定标准、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受理原则以及奖励标准、奖励原则、资金渠道、奖金发放和领取方式、保密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有以下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举报奖励范围全覆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是核查属实给重奖。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属于尚不构成违法依法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奖励3000元。 

  是举报资金财政支付。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奖励经费专户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奖金给付坚持一事一请的原则,举报事项办结,告知举报人并认可的,办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奖金给付申请。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奖金直接给付举报人,以确保举报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举报人手中,保障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是鼓励企业内部职工积极举报。企业一线职工既是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知情者,又是安全事故的最大受害者。《奖励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业人员举报其所在单位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核查属实的,奖励奖金上浮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是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给予重点奖励。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有利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实施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查实亡人事故之外有重伤的,每查实1人在原奖励基础上再奖励5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是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负责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等事项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严格控制有关举报信息的知悉范围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姓名、身份、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奖励等信息违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生产经营单位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除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外相关部门应按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主持人:安全生产举报受理都有哪些渠道呢? 

  狄飞平:举报人可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和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信箱地址、电子邮箱、官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软件(APP)等方式进行举报所受理的举报事项将遵循“属地为主、分级受理、行业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转派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具体核实。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局长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为我们解读我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的具体政策 

  狄飞平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最后,与大家共同正确认识一下举报这件事情,有很多人片面的认为举报就是打小报告,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其实不然,举报的准确定义是指公或者单位依法行使其民主权利,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检举、控告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举报的初衷是为了鼓励大家路见不平,抒发胸臆,及时收集散落的线索,出于伸张起义的目的,在掌握了一定的线索和证据后向相关部门举报,遏止不良的风气。 

  同时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应急管理局真诚地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应急管理事业的持续关注和大力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以人民安全为中心,履职尽责、恪尽职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崭新的风貌投入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中,努力谱写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事业新篇章,为全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这里我们号召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发现和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安全治理共同体,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让隐患无处遁形、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确保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主持人:好的,那本期节目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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