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近日,市民谷先生拨打市长热线咨询称,公积金新政策出台后,一方缴纳公积金贷款上限为40万元,导致首付压力较大,建议出台混合贷政策,剩余部分允许采用商业贷款。
就此,市长热线联系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市民反映问题答复如下:已和反映人电话沟通,反映人反映办理公积金贷款上限40万元情况,根据鄂住建发【2021】2号文件中规定:“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70万元;一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40万元。”已与来电人核实,来电人一方建立住房公积金,所以贷款上限封顶40万元。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