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托克前旗居民祝先生拨打市长热线反映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铁路招标,咨询是否合理,请相关部门核实解决。
就此,市长热线联系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就市民反映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政发〔2017〕60号) 第十二条,“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区直驻各盟市和旗县(市、区)单位、驻区外单位交易项目可选择在驻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数据上传至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也可以选择在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中直驻区单位、中央国有企业在自治区境内投资的交易项目可进入属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之规定,该项目可以选择进入自治区交易平台进行交易。